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 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
主要起草人 俞西萍 、何骏 、何爱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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