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 1. Collateral standard: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medical electrical systems
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 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
主要起草人 何骏 、黄嘉华 、陆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