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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电气设备 第1-8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通用要求 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中报警系统的测试和指南

行业标准-YY 医药 强制性 现行

行业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8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通用要求 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中报警系统的测试和指南》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医疗器械检测所

主要起草人 何骏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0-12-01
  • 执行于2009-11-25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YY 0709-2009
发布日期
2009-11-25
实施日期
2010-12-01
全部代替标准
YY 0574.1-2005;YY 0574.2-2005;YY 0574.3-2005
中国标准分类号
C30
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3备案信息

备案号:27382-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2号

4起草单位

5起草人

6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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