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 Part 2-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0f high frequency surgical equipment
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2部分:高频手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上海沪通电子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许跃民 、陆锷 、沈积仁 。
20162749-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2部分:高频手术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YY 0570-2013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手术台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17-2009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γ射束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22-2003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 体外引发碎石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7-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2-5部分:超声理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9-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7部分: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39-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9部分:腹膜透析设备的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19-2000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内窥镜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GB 9706.20-2000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诊断和治疗激光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YY 0669-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婴儿光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