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 Part 2-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0f high frequency surgical equipment
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2部分:高频手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上海沪通电子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许跃民 、陆锷 、沈积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