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可编程医用电气系统》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医用超声波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杜堃 、马莉等 。
备案号:27389-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2号 。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