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anaesthetic systems
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麻醉系统的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德尔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上海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医疗设备厂 、上海医疗检测所 。
主要起草人 丁德平 、李理 、顾大鹏 、傅国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