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1-3: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basic and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collateral Standard:Radiation protection in diagnostic X-ray equipment
国家标准计划《医用电气设备 第1-3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并列标准:诊断X射线设备的辐射防护》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0SC1(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X射线设备及用具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 、上海西门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沈阳东软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柳晶波 、张龙达 、王云山 、陈勇 、刘璞 、梁铁城 、孟昭阳 、郝素丽 。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601-1-3:2013。
采标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1-3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并列标准:诊断X射线设备的辐射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