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6: Particular requir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ence or microwave therapy equipment
国家标准计划《医用电气设备 第2-6部分:微波治疗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0SC4(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理治疗设备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段乔峰 、叶明旸 、陈星宇 、刘辉 、刘博 。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601-2-6 2012。
采标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6部分:微波治疗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
20140225-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20162746-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11部分:γ射束治疗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DB44/T 1363-201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7部分: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
20162759-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12部分:治疗呼吸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GB 9706.6-2007 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微波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20162752-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27部分:心电监护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20162751-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6部分:体外引发碎石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20162749-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2部分:高频手术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YY 0783-2010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4部分:有创血压检测设备的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