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6: Particular requir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ence or microwave therapy equipment
国家标准计划《医用电气设备 第2-6部分:微波治疗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0SC4(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理治疗设备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段乔峰 、叶明旸 、陈星宇 、刘辉 、刘博 。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601-2-6 2012。
采标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6部分:微波治疗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