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37部分: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由广东省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
主要起草人 张钰 、郑燕 、林鸿宁 。
备案号:46765-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9号 。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