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37部分: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由广东省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
主要起草人 张钰 、郑燕 、林鸿宁 。
备案号:46765-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9号 。
GB 9706.9-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7部分: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20162752-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27部分:心电监护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YY 0667-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自动循环无创血压监护设备的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20140225-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20162748-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6部分:微波治疗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
20162746-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11部分:γ射束治疗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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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749-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2部分:高频手术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YY 0783-2010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4部分:有创血压检测设备的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