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 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microwave therapy equipment
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二部分:微波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吴刚 、段传英 、杨国涓 、杨健 、韩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