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 Part 2-1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asics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critical care ventilators
国家标准计划《医用电气设备 第2-12部分:治疗呼吸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由TC116(全国麻醉和呼吸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德尔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80601-2-12:2011。
采标中文名称:医用电气设备 第2-12部分:治疗呼吸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GB 9706.28-2006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 呼吸机安全专用要求 治疗呼吸机
20162748-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6部分:微波治疗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
20162746-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11部分:γ射束治疗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20140225-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20162752-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27部分:心电监护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20162751-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6部分:体外引发碎石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20162749-Q-46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2部分:高频手术设备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YY 0783-2010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4部分:有创血压检测设备的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YY 0667-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自动循环无创血压监护设备的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DB44/T 1363-2014 医用电气设备 第2-37部分: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