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农村(村庄)公共文体设施管理与维护规范》,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海县财政局 、东海县新闻出版局 、中共东海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段敏 、孔肖菡 、李建德 、杨文军 、时萌 、孙行斌 、相海英 、王明刚 、王加倩 。
备案号:49539-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村庄)公共文体设施管理与维护的基本要求、室内文体设施、室外文体设施、运行维护、满意度调查及投诉处理、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村庄)公共文体设施的管理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