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农村(村庄)环境卫生管理与维护通则》,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靖江市质量协会 、中共靖江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靖江市环境保护局 、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靖江市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孔肖菡 、庄加川 、黄麟 、沈艳 、陶坤林 、张燕 、刘武松 、刘永浩 、仲秀林 。
备案号:49536-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村庄)环境卫生管理与维护的要求、管护机制和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村庄)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