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农村(村庄)河道(塘)管理与维护规范》,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扬中市技术监督情报所 、扬中市水利农机局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解林华 、庄加川 、陈红霞 、李红 、高正法 、王加倩 。
备案号:49541-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村庄)河道(塘)管理与维护的总则、管理维护、人员、满意度调查及投诉处理、档案管理和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村级管辖范围内河道(塘)的管理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