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福建土楼旅游服务 通用要求》由福建省旅游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客家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永定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永定县旅游事业局 、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福建审核中心 、南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华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南靖土楼管理委员会 、福建易达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陈太坤 、吴清文 、高敏 、钟日金 、李文标 、王树佩 、姜文生 。
备案号:30618-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福建土楼旅游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旅游市场研究与服务策划、旅游基础设施配置及要求、旅游服务质量管理要求、安全要求、卫生要求、服务质量考核评定与管理、投诉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土楼旅游服务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涉旅服务单位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