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口医疗器械检验技术要求 第2部分:病员监护仪》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等 。
主要起草人 钟勇 、叶炎辉 、徐勤等 。
备案号:56802-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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