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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手术台安全专用要求

行业标准-YY 医药 强制性 现行

行业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手术台安全专用要求》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主要起草人 许跃民仇德元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4-10-01
  • 执行于2013-10-2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YY 0570-2013
发布日期
2013-10-21
实施日期
2014-10-01
全部代替标准
YY 0570-2005
中国标准分类号
C46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99
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行业分类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1943-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2号

4起草单位

5起草人

6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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