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医疗诊断用磁共振设备安全专用要求》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西门子迈迪特(深圳)磁共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俞及 、倪成等 。
备案号:24106-2008。
备案公告: 2008年第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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