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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电气设备 第2-4部分:心脏除颤器安全专用要求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 - Part 2-4: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cardiac defibrillators

国家标准 强制性 现行

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4部分:心脏除颤器安全专用要求》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俞及周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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