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道客巴巴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二部分:气溶胶排出流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Equipment for continuously monitoring radioactivity in gaseous effluents--Part 2:Specific requirements for aerosol effluent monitors

国家标准 推荐性 废止

国家标准《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二部分:气溶胶排出流监测仪的特殊要求》由TC30(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研院

关注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