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微生物检测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指南》由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主要起草人 黄薇 、郑卫东 、时炜 、文永勤 、孟建彤 、黎明 、刘杨 。
备案号:57286-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
本标准提出了微生物检测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的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二级生物安全及以下的实验室废弃物处置,并满足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废弃物处理的要求。 本标准的内容不涉及实验室消毒和灭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