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微生物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指南》由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 、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黄薇 、郑卫东 、时炜 、孟建彤 、胡丹 、黎明 、刘杨 。
备案号:57290-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
本标准提出了微生物检测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二级生物安全及以下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并满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实验室安全的要求。 本标准的内容不涉及实验室建造要求,不涉及感染性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