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化学分析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指南》由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郑卫东 、黄瑛 、成桂红 、胡丹 、黄泽伟 、李澍才 、王颖 。
备案号:57277-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
本标准提出了化学分析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及管理。 本标准的内容不适用于其他类型实验室,但这些实验室可参考本标准的内容。 本标准部分章条的内容可能不适用于某些化学分析实验室的特殊情况,也可能针对一个具体的实验室,本标准的内容不够详细。化学分析实验室在使用本标准时,应充分注意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