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电站锅炉节能监测方法》,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电力科学研究院 、天津市节能监测五站 、天津市计量技术研究所 、天津市能源技术研究所 、天津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
主要起草人 赵子兴 、刘新利 、薛泽海 、孙龙彪 、宋丽敏 、梅国栋 、姚家英 。
备案号:14731-2004。
备案公告: 2004年第2号 。
本标准适用于锅炉出力为14t/h及以上、蒸汽出口压力大于2.45MPa,或出口蒸汽温度超过400℃的蒸汽锅炉。其它参数的发电用锅炉的经济性能监测可参照本标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