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景观装饰用LED灯具》由福建省信息产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中心检验所 、福建慧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鸿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嘉能光电科 。
主要起草人 颜台永 、王一宁 、蔡隽允 、吴启震 、熊胜群 、丁沪闽 、王远明 、黄登茂 、魏青 、林泉 、秦碧芳 、许嘉斌 。
备案号:23753-2008。
备案公告: 2008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景观装饰用LED灯具的型号与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使用说明、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景观装饰用LED灯具,主要包括: 1) 用来勾勒建筑或是其他物的外观的护栏灯、数码管、线条灯等; 2) 像素灯; 3) 埋地灯; 4) 水底灯; 5) 异型灯,包括用于庭院、街道、公园、休闲广场、商场的宣传广告、招牌、标语等灯; 6) 洗墙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