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道路照明用LED灯具》由福建省信息产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中心检验所 、福建鸿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嘉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通士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蔡隽允 、吴启震 、王一宁 、颜台永 、王远明 、黄登茂 、魏青 、林泉 、张继晃 、李晓儒 、熊胜群 、丁沪闽 。
备案号:23755-2008。
备案公告: 2008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照明用LED灯具的型号与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使用说明、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照明用LED灯具,主要包括: 1) 道路、街路、庭园场所及其他室外公共场所照明的灯具 2) 隧道照明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