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第30部分:火力发电厂供电》,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市节能协会检测与标准专业委员会参加起草单位:天津市电力行业协会 、天津市电力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陈虹 、郭连兴 、马克文 、何少聪 、韩瑞国 、梅国栋 、王景良 、朱天利 、李志 。
备案号:32528-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号 。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火电发电厂企业。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