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第40部分: 氯化钾》,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市节能协会检测与标准专业委员会参加起草单位:天津市节能监测四站 。
主要起草人 王金祥 、刘峰 、霍全兰 、苗长青 、贾军 、王景良 、王亮 、朱天利 、冯璐 、张莹 。
备案号:32536-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号 。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化工行业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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