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火力发电厂供电标煤耗限额及计算方法》由辽宁省经济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德海 、胡强 、李国军 、李涛 、王良泉 、蒋凤铎 。
备案号:31870-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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