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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第4部分: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

地方标准-上海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第4部分: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消防局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中石化上海高桥分公司

主要起草人 顾金龙宋剑峰钟健王勇徐云陆建明王建军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7-03-08
  • 执行于2017-05-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T 540.4-2017
发布日期
2017-03-08
实施日期
2017-05-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C8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220.01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4324-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6号

4适用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的建队要求、建队项目、人员编配、装备配备和标牌标识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其他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可按照本部分执行。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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