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第6部分:养老机构》,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消防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曾杰 、周敏莉 、朱蕾 、李芙萍 、章淑琴 、姜文荃 、白玉奇 。
备案号:45503-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6号 。
本部分规定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场所和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 本部分适用于老人住宿床位数5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以下简称“单位”)。其他养老机构可参照本部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