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西安交通大学 。
主要起草人 贺延龄 、梁继东 。
备案号:20374-2007。
备案公告: 2007年第4号 。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辖区内造纸工业的制浆、造纸和制浆造纸联合企业的废水排放管理,以及陕西省辖区内的造纸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废水的排放管理。 向自然水体排放的造纸工业废水执行本标准,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城镇下水道的造纸工业废水,执行该污水处理厂规定的进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