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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控物联网系统建设要求 空气环境质量监测信息传输技术规范

地方标准-江苏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环境监控物联网系统建设要求 空气环境质量监测信息传输技术规范》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南京师范大学

主要起草人 何春银陈媛黎刚张宏王婷许萌君刘珏徐洁吴杰寇晓芳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5-06-15
  • 执行于2015-08-15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2772-2015
发布日期
2015-06-15
实施日期
2015-08-15
中国标准分类号
Z05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
归口单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主管部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6306-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描述了空气环境质量监测信息传输的总体要求、信息传输方式、信息传输流程、数据交换报文要求、数据结构描述和代码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信息交换活动。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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