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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便民服务中心(站、室)管理服务规范

地方标准-江苏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村便民服务中心(站、室)管理服务规范》由中共泰州市姜堰区纪委、监察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纪委监察局泰州市姜堰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人 石克飞朱如富吴圣洁翟金海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4-01-10
  • 执行于2014-02-10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2634-2014
发布日期
2014-01-10
实施日期
2014-02-10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00.40
归口单位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纪委、监察局
主管部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1345-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3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村便民服务中心(站、室)管理规范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定义、场所要求、人员要求、服务原则、内容、工作规程要求、责任、监督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村便民服务中心(站、室)(以下简称服务中心)。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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