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政务服务中心便民配套服务规范》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合肥仁达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合肥市政务中心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合肥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熊建利 、夏治安 、胡燕华 、范春燕 。
备案号:47682-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服务中心便民配套服务(以下简称便民服务)的术语和定义、便民服务项目、服务要求和服务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便民配套服务。 注:便民配套服务是指以为民、便民、利民为服务宗旨,为前来政务中心的办事群众提供各种便于办事的服务,如刻章、打字复印、登报、充值话费、公用事业收费、行政事业收费、电子机票、火车票等各类便民服务,具有快捷、方便、安全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