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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业节能环保技术规范

地方标准-江苏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机动车维修业节能环保技术规范》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镇江市运输管理处

主要起草人 田永生李云飞潘建跃王晓平蔡健陈明吴少松王恭斌殷国鑫虞燕伟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4-09-15
  • 执行于2014-11-15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2706-2014
发布日期
2014-09-15
实施日期
2014-11-15
中国标准分类号
R16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180
归口单位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主管部门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43292-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11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开业及生产经营过程中应符合的节能和环保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可参照执行。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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