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 、天津市优耐特汽车电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孙玉栋 、贾彦勇 、李洋 、武立有 、王霞 、陈忠 、金岩 、李峙林 、宋颖 、孙颖 、王征 、徐立勤 、许志伟 、单宝杰 、赵伟 、王宗林 、彭清龙 、曹振刚 、朱少娟 。
备案号:53617-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4号 。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申请和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资质的实质审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