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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地方标准-天津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天津市优耐特汽车电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孙玉栋贾彦勇李洋武立有王霞陈忠金岩李峙林宋颖孙颖王征徐立勤许志伟单宝杰赵伟王宗林彭清龙曹振刚朱少娟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6-12-30
  • 执行于2017-02-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2/T 688-2016
发布日期
2016-12-30
实施日期
2017-0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R 1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30
归口单位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主管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3617-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4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申请和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资质的实质审查和管理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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