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视频图像分析仪 第2部分:视频图像摘要技术要求》由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公安厅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通信保障总站 、广州嘉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广东冠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黄伟群 、韩汨鸿 、王诗军 、喻忠义 、胡泊 、谢佳亮 、张丛喆 、牛豫鹏 、韩国强 、胡海涛 、杨铁民 、陈朝武 、胡传平 。
备案号:49244-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