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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2部分:住宿场所

Hygienic specification for the design of public place― Part 2:Public place of hotel

国家标准计划 修订 强制性

国家标准计划《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2部分:住宿场所》由361(卫生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卫生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

主要起草人 陈健郭常义倪骏翟清许慧慧苏瑾杨彦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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