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gienic indicators and limits for public place
国家标准计划《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由361(卫生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卫生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 。
主要起草人 金银龙 、姚孝元 、陈连生 、于艳玲 、刘凡 、孙波等 。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