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道客巴巴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交通

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English in public service areas—Part 2: Transportation

国家标准 推荐性 现行

国家标准《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交通》由360-2(教育部(语言))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教育部(语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南京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柴明颎丁言仁潘文国戴曼纯姚锦清王银泉戴宗显白殿一刘连安张日培林元彪张民选唐琤琤王守仁陈新仁杨晓荣乌永志孙小春任雁刘莎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7-05-22
  • 执行于2017-12-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T 30240.2-2017
发布日期
2017-05-22
实施日期
2017-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22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80.10
归口单位
教育部(语言)
执行单位
教育部(语言)
主管部门
教育部(语言)

3起草单位

4起草人

5相近标准(计划)

关注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