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ination methods for public places―Part 2: Chemical pollutants
国家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由361(卫生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卫生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辽宁省卫生监督所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常州市卫生监督所 、北京绿林创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沈阳市铁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金银龙 、刘凡 、余淑苑 、姚孝元 、徐东群 、宋瑞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