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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3部分:空气微生物

Examination methods for public places—Part 3: Airborne microorganism

国家标准 推荐性 现行

国家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3部分:空气微生物》由361(卫生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卫生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马鞍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主要起草人 孙群露林弈芝张大伟董坤刘洋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3-12-31
  • 执行于2014-12-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GB/T 18204.3-2013
发布日期
2013-12-31
实施日期
2014-12-01
全部代替标准
GB/T 18204.1-2000
部分代替标准
GB/T 17220-1998,
中国标准分类号
C5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60
归口单位
卫生部
执行单位
卫生部
主管部门
卫生部

3起草单位

4起草人

5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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