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clear power plants―Instrumentation important to safety―Radiation monitoring for accident and post-accident conditions—Part 2: Equipment for continuous off-line monitoring of radioactivity in gaseous
国家标准《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 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 第2部分:气态排出流及通风中放射性离线连续监测设备》由TC30(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勇 、秦文超 、丁世海 、杨广利 。
GB/T 12726.4-2013 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 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 第4部分:工艺流管内或管旁放射性连续监测设备
NB/T 20433-2017 核电厂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要求
GB/T 12726.3-2013 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 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 第3部分:高量程区域γ连续监测设备
GB/T 12726.1-2013 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 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 第1部分:一般要求
EJ/T 765-1993 核电厂放射性排出流连续监测仪表用放射源的一般要求
NB/T 20432-2017 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正常和预计运行事件工况工艺流管内或管旁放射性连续监测设备
GB/T 7165.3-2008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3部分:放射性惰性气体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GB/T 7165.4-2008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4部分:放射性碘监测仪的特殊要求
GB/T 10253-2012 液态排出流和地表水中放射性核素监测设备
NB/T 20029-2010 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和控制系统厂房辐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