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the detection and measurement of flammable gases - Part 3: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for group I apparatus indicating a volume fraction up to 100 % methane in air
国家标准《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显示空气中甲烷体积含量至100%的I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由TC9(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深圳特安电子有限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王涛 、张刚 、付淑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