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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分析实验室安全标志使用指南

地方标准-四川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化学分析实验室安全标志使用指南》由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主要起草人 郑卫东黄瑛胡丹贺亚玲杜刚黄泽伟李澍才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6-05-18
  • 执行于2016-10-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1/T 2153-2016
发布日期
2016-05-18
实施日期
2016-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2.010
归口单位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
主管部门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7275-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化学分析实验室安全标志使用的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分析实验室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中标志的使用,并满足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引用文件中对安全标志的要求。 本标准的内容不适用于物理分析实验室,但物理分析实验室可借鉴使用。 本标准部分章条的内容可能不适用于某些化学分析实验室的特殊情况。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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