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李震 、张松 、项洁 、刘宇 、肖兵 、熊科 。
备案号:56178-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
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生产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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