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水泥协会;重庆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
主要起草人 马泽民 、熊科 、李鸿 、唐震 。
备案号:31068-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通用硅酸盐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能耗统计及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生产企业进行能耗的计算、控制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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