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教师资格的》由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主要起草人 王虹 、吕晓晶 。
备案号:56806-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市级、各区教师资格的认定的操作, 也是行政审批部门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 务与效能管理系统”上操作的依据。 亦可对行政相对人办理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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