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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真食品认证通则

地方标准-天津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清真食品认证通则》由天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青海省民族事务委员会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云南省民

主要起草人 马凤霞李自然王永亮李德宽马成才王生军牛莉王岳坤李艳萍龚卫红张洪恩

目录

1标准状态

  • 发布于2016-03-15
  • 执行于2016-04-01
  • 废止于

2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2/T 622-2016
发布日期
2016-03-15
实施日期
2016-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X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040
归口单位
天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主管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备案信息

备案号:55492-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9号

4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资格、生产准备、操作、包装、运输、存储、销售的认证通则,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清真食品”标识名称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也适用于清真食品安全管理监督。

5起草单位

6起草人

7相近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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